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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港通用户: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管理局新增对行驶记录仪采集数据的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所有在本省从事道路运输的载客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重型自卸货车、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汽车,请大家在办理车辆年审、上路行驶前,检查车辆已安装或者原厂自带的行驶记录仪(GPS)是否正常使用并已插入司机识别卡,设备打印机可打印自查,设备打印出来的信息有: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架号码、驾驶员信息、行车记录仪信息等,行驶记录仪接口是否有效,敬请广大用户留意。
1、2018年6月1日,交警执法部门全面展开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车载行驶记录仪的专项检查工作,车辆年审时也是必查项目;
2、2018年6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关于行驶记录仪专项会议,将在2018年8月1日开始交警执法部门按照交通安全条例去处罚,检查发现车辆行驶记录仪存在不符合新规要求的,每次罚款500元。
为避免广大用户车辆在年审或行驶途中被抽查到不符合新规要求,执法仪无法采集或采集的数据错误,导致罚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请广大用户尽快联系我司客服人员,确认车辆车载行驶记录仪是否符合交警新规要求,车辆信息是否设置无误,司机卡信息是否无误,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我公司致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快捷的服务,烦请广大用户积极配合,感谢各用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大力支持,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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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4日